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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校(2010)8号关于调整工资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3-02-25 07:24 作者:石家庄铁路技校 点击数:

石家庄铁路职业技工学校文件
石铁技校(2010)8号
关于调整工资的意见
为了进一步强化岗位责任制,理顺工资关系,经学校研究对现有工资结构进行合理调整。

  • 本次工资调整的指导思想
在搞好定编定员、定岗定职的基础上,根据工作性质、任务,确定岗位工资。
  • 工资调整的原则
突出教学一线,突出重要岗位,体现同岗同酬;档次适当拉开,整体大致平衡,具体环节宜粗不宜细。
  • 工资结构
本次工资调整以岗位、级别为依据确定工资总额,工资总额包含以下四项内容:基础工资、保险、餐费、交通补贴。
  • 新工资机制生效日期
新工资机制从2010年9月1日执行
  • 有关说明
  1. 职工保险可以采取两种方式缴纳,一是由学校代缴,从工资中扣除,另一种方式自己缴纳保险费(已由学校代缴保险费的职工暂时不变)
  2. 餐补和交通补贴自行处理。
  3. 新聘职工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工资为工资总额的80%,(教师试用期工资为基础工资的80%)。
  4. 新聘职工在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一年。
  5. 课时教师课时费按原标准执行。
  6. 为不影响工资调整正常运行,有工资等级的岗位,9月份工资先按最低标准执行,待评出等级后,差额部分进行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