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铁路职业技工学校_石家庄铁路技校_铁路中专技术学校招生网
64
学生管理

石家庄铁路技术学校学生会章程

发布时间:2012-02-19 10:31 作者:铁路技校 点击数:

石家庄铁路技术学校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石家庄铁路职业技工学校学生会是在学校党团组织领导下,在学生处指导下,健康向上的优秀学生群众组织,它代表并服务于全校同学,是全校同学开展群众性德、智、体、美、艺等各项活动的直接组织者和实施者,是学校联系全校学生的桥梁和纽带,是学校贯彻“三个育人”方针的学生骨干队伍。

    石家庄铁路职业技工学校学生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行动指南,拥护学校党委、团委的各项方针政策,完成学校党委、团委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开展各项活动,为实现南山学院的持续发展而奋斗。

    学生会要充分发挥学校联系广大青年学生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维护学校全局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青年学生的利益,围绕学校的中心任务,开展适合青年学生特点的文化、科技、体育类活动,拓展学生的素质,提高职业技能,关心青年学生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切实为青年学生服务,向学校反映青年学生的意见和要求,同各种违纪现象作斗争,保护和促进青年学生的健康成长。

第二章 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一条  会员根据本章程享有下列权利:

    1、在本会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2、有权通过正当的途径和方式对本会各级组织和干部及其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和提出建议;

    3、参加学生会的有关会议和学生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接受学生会的教育和培训;

    4、会员对学生会的决议有保留和上诉的权利,但在决议生效期间必须坚决执行。

    第二条  会员在行使本章程赋予的权利时,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会员必须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本会的章程,尊师爱校,团结同学,维护本会荣誉;

    2、深入学习政治理论,勤奋学习专业知识,理论联系实际,提高业务能力;

    3、宣传执行党委和团委的各项方针政策,努力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并在日常学习和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4、虚心学习,帮助和团结广大青年学生,及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5、不搞形式主义、个人主义、小团体主义,要以大局为重,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自觉维护学校广大同学的利益,同一切违法乱纪现象作斗争;

    6、学生会成员时刻注意自身形象,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和任务,真正代表广大同学,真正为广大同学服务。

 第三章 权力机构

    第一节   学生代表大会

    第三条  学生代表大会是石家庄铁路职业技工学校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关,对全体会员负责,接受全体会员监督。

    第四条  学生代表大会每两年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报请校党委批准,可提前或推迟召开。学生代表大会应有五分之四以上当选代表参加方可召开。

    第五条  参加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校学生会按人数比例分配至二级学院学生会,由各班全体同学民主选举产生。

    第六条  学生代表大会的职能:

    1、听取、审议学生会工作报告,审批大会形成的其他文件;

    2、讨论和决策学生会有关重大问题;

    3、审议、修改学生会章程;

    4、选举新一届学生委员会;

    5、收集、汇总并向学校提出合理建议和改革设想。

 

第二节   学生委员会

    第七条  学生委员会是由学生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的常设机构,对学生代表大会负责。

    学生委员会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大会的各项职权,落实代表大会提出的任务,并做好下一届学生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

    第八条  学生委员会的构成

    学生委员会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及各部部长组成,学生会主席和委员会主席由一人担任。

    第九条  学生委员会职责

    1、密切联系学生,代表学生的利益,反映学生的意愿,沟通学生与学校和学生会各机构的联系;

    2、委员会主席负责委员会的工作,并对学生会负责,若主席不在,由委员会副主席负责;

    3、定期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审议学生会的工作计划,每月听取各部工作报告,督促学生会工作计划的实施;

    4、听取主席团汇报,监督主席团工作,对学生会干部进行考察和监督,并不定期进行通报;

    5、讨论和处理学生会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

    6、协调学校有关部门解决学生代表大会提出的议案;

    7、主持召开学生会全体委员会议;

    8、讨论并通过学生会机构组织和人员安排;

    9、指导、帮助各二级学院学生会开展工作。

第三节 主席团

    第十条  学生会主席团及其下属各部是学生会的日常工作机构,实行主席团负责制,经学生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主席团,向学生委员会负责。

    第十一条  学生会主席主持学生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各职能部门的工作,掌握学生会干部的思想和工作情况,搞好学生会工作的交流。

    第十二条  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主席不在职期间,由主席指定一名副主席代行主席职权。

    第十三条  主席团在任期内实行年述职制度。经委员会全体会议认可,可连任,如有缺额,则在学生委员会内进行增选或改选。

 更多阅读登陆石家庄铁路技工学校www.tljixiao.com查询。